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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12月份管网政策大汇总

国务院

         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开展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国务院安委会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加强统筹,层层压实责任。各地区燃气行业管理部门要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牵头会同市场监管、公安、交通、商务、消防等部门建立齐抓共管工作机制。要严格规范开展燃气安全执法,坚决防止执法“宽松软”,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要重点执法,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排查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要加强督导考核,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坚决依法依纪严肃问责。要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动员基层组织和新闻媒体,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

国务院

           国务院印发意见,杭州列入全国首批6个试点城市!涉及互联网建设、工程建设、行业商协会发展多个方面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部署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同时也明确了创新试点工作10个方面101项改革举措。
《意见》提出,经过三至五年的创新试点,试点城市营商环境国际竞争力跃居全球前列,政府治理效能全面提升,在全球范围内集聚和配置各类资源要素能力明显增强,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率先建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为全国营商环境建设作出重要示范。

杭州市


             新《杭州市燃气管理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条例》进一步明确,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更换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等;燃气燃烧器具、用气设备安装在地下室、半地下室以及通风不良的场所的,燃气用户应当设置安全设施;同时,鼓励居民燃气用户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进一步强化了燃气安全管理

  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于燃气用户端的安全事故、各类施工项目对燃气设施造成破坏的事故时有发生。为深刻吸取燃气事故教训,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新《条例》从加强用户端安全管理、加强燃气设施安全保护、建立瓶装燃气销售实名制等方面对强化燃气安全管理作了完善。

进一步提升了燃气服务水平

  对燃气价格管理作了修改,要求相关部门要制定或者调整燃气价格和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完善终端销售价格与气源价格的联动机制。针对杭州部分小区线上服务比例低、购气不便等问题,新《条例》规定燃气经营者要规范价格公示制度,方便燃气用户查询,不得强制燃气用户以预缴预存燃气费用的方式购买燃气,要对燃气用户申请用气、增加用气量、暂停用气、终止用气等事项,优化办理流程,简化材料,缩短承诺办理时限,提高服务水平。

  进一步加强了数字化管理

  从政府、部门、燃气经营者三个层面对推动燃气行业数字化作出规范,规定全市燃气行业数字化管理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推进燃气行业数字化管理,做好城市大脑燃气安全与服务场景建设,建立数字化监管协同机制,鼓励燃气经营者运用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新技术,提高燃气安全运营能力。同时规定瓶装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建设瓶装燃气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瓶装燃气数字化管理水平。对瓶装燃气充装、运输、储存、销售、配送和安检等全过程进行跟踪追溯。

进一步明确了法律责任

  规定燃气经营者向高层建筑提供瓶装燃气,或者拒绝向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提供地下燃气设施情况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面临处罚。

  其中,燃气经营者向高层建筑提供瓶装燃气,或者向用气环境不符合安全用气条件的场所提供燃气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

  燃气经营者拒绝提供地下燃气设施情况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三千元罚款。

中央经济工作会

          总书记批示,要求十四五期间,必须把管网改造和建设作为重要的一项基础设施工程来抓

12月8日至10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比如城市血管。最近发生的安全事故,多和年头久了管道陈旧失修有关。总书记专门作了一个批示,要求“十四五”期间,必须把管道改造和建设作为重要的一项基础设施工程来抓。
“‘致广大而尽精微’是成事之道。”面对济济一堂的各地区各部门负责同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了工作的方法论: 
“干事业做工作大方向要正确,重点要明确,战略要得当,同时要把控好细节,把政治经济、宏观微观、战略战术有机结合起来,做到谋划时统揽大局、操作中细致精当,防止因为‘细节中的魔鬼’损害大局。

发改委

         发改委联合有关部门印发《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黄河流域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在47立方米以下,比2020年下降16%;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8以上;上游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中下游力争达到30%;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

《实施方案》提出,实施黄河流域及引黄调水工程受水区深度节水控水,既要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贯彻“四水四定”、严格用水指标管理、严格用水过程管理,又要优化流域水资源配置,优化黄河分水方案、强化流域水资源调度、做好地下水采补平衡。

《实施方案》指出,推动重点领域节水,一是强化农业农村节水,要求推行节水灌溉、发展旱作农业、开展畜牧渔业节水。二是加强工业节水,要求优化产业结构、开展节水改造、推广园区集约用水。三是厉行生活节水,要求建设节水型城市、实行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开展农村生活节水。

《实施方案》强调,推进非常规水源利用,强化再生水利用、促进雨水利用、推动矿井水、苦咸水、海水淡化水利用。在流域、区域和城市尺度上,构建健康的自然水循环和社会水循环,实现水城共融、人水和谐。坚持“节水即减排”“节水即治污”理念,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实施方案》要求,坚持正确政绩观,准确把握保护和发展关系,按照省级统筹、市县负责要求,系统谋划实施。完善节水标准体系,完善用水权交易制度,用好财税杠杆,发挥价格机制作用。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培育节水产业。引导群众增强水资源节约与保护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

住建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超25%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城市节水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到2025年,全国城市用水效率进一步提升,全国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

《指导意见》突出新发展理念对城市节水的引领作用,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全面、系统加强城市节水工作,深入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实现节水、治污、减排相互促进,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根据我国城市节水实际情况,《指导意见》提出了“节水优先、系统谋划,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试点示范、标杆引领”4项推动我国城市节水工作的基本原则。

《指导意见》明确了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国城市用水效率进一步提升,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深入人心,城市节水制度进一步健全,全国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力争控制在9%以内,全国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京津冀地区达到35%以上,黄河流域中下游力争达到30%;到2035年,城市发展基本适配水资源承载能力。

河北

             关于印发《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抓     紧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工作专班,细化工作措施,组织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省厅将     适时组织人员开展实地督导检查。同时,加快建设城乡燃气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

(二)强化舆论引导。各地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加强正向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积极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执法监督。各地要严格规范开展燃气安全执法,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和“宽松软”,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要重点执法。定期向社会公布典型执法案例,强化执法震慑。依法依规对有关违法违规的燃气企业实施惩戒,对多次违法和事故频发的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从业人员,依法严肃责任追究。

(四)严肃问责问效。综合运用通报、约谈等手段,加强督促检査,确保工作实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逾期未整治到位的,期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连续发生一般事故的地区,坚决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住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