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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推中部城市群发展&加强燃气安全管理 山西立法先行 筑牢法治保障

3月30日下午,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支持和保障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简称《决定》)和《山西省燃气管理条例》(简称《条例》)进行新闻发布。

值得一提的是,《决定》是全国第一部省级人大常委会对省内城市群发展作出的重大事项决定,于公布之日起施行。《条例》是保障燃气安全、加强燃气行业综合监管、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为促进燃气事业发展提供了更为有力的法治支撑,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推动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
在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里,“完善新型城镇化战略、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中提出要培育发展山西中部城市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也提出要支持山西中部城市群建设。可见,推动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是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要求。
山西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副主任委员李渊
“推动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件大事。《决定》有利于彰显我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国家规划、培育发展山西中部城市群的决心;有利于固化山西中部城市群发展的决策、协调和执行机制;有利于以法治方式保障五市优势互补、工作协同、政策联动、市场统一、资源共享;更有利于动员社会各方面共同支持和参与山西中部城市群建设,进一步集聚发展新动能,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山西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渊表示。
据悉,《决定》共十三条,对推动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重要工作,以及加强法治保障、全社会参与等方面的内容作了明确。其中,第四条至第八条为重要工作,主要针对城市群建设中产业布局、协商合作、统一市场、协同创新、民企参与这五个关键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
切实加强燃气安全管理
燃气是现代城市发展必不可少的重要能源,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社会公众利益,关系到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燃气安全工作。山西省委书记林武强调,要切实加强燃气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用气安全。此次发布的《条例》是对2001年制定的《山西省燃气管理条例》进行修订,从法治层面保障燃气安全稳定供应、预防燃气安全事故。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副主任段宝燕
《条例》共八章58条,严格燃气存放、配送、使用各环节的安全管理要求,细化燃气供应企业的安全供气责任和安全用气服务保障责任,强化燃气用户的安全用气责任,加强政府及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筑牢全链条安全防线。
“燃气使用涉及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长期以来对燃气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群众有很多反响。”据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段宝燕介绍,《条例》在修改过程中,特别针对燃气使用、燃气费用、燃气价格管理、燃气供应质量等便民惠民措施作了规定。“相信《条例》的出台,将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山西记者站】